论大力发展价格事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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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以中介 服务和信息服务为基本内容的价格事务服务提供了广泛的社会需求。物价部门应尽快转变 管理职能,使价格事务服务与价格监督检查这两项不同性质的工作分开。价格事务服务对 政府部门而言,应侧重于社会效益的公益性,而价格事务所应逐步实行有偿服务,实现价 格事务服务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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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吴剑平.论大力发展价格事务服务[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37-~40.(.[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1999,(2):37-~40.(in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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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修改日期:200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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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线发布日期: 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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