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的发生学形态隐含了权力本位和人治主义的价值取向和注重实质合理性的形式特征,并造就了刑法刑罚化、伦理化的契机。儒家的德治与法家的以刑去刑在试图实现无讼的社会理想上是一致的,二者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刑法文化对超稳 定秩序追求的内在要素。刑法的渗透性、包容性和以礼入刑集中表现了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的 形式特征。此外,我国传统刑法文化体现了社会控制中的泛道德主义,由德治到人治导致独 裁专制,使法律规范淹没于外在强制的权力秩序中,阻却了法律的形式化和形式理性的成长,从而阻延了法律的进化。在刑法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引入现代司法理念,将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当作刑法文化并重的价值取向。
季金华,王鹏珲.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的基本特征[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62-66.(.[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1,(1):62-66.(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