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河流利用的有限主权原则是主要的国际河流习惯法,含义为一国在利用其境内 国 际河流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已经恪守国际河流法和一般的国际河流利用原则。《国际 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还远不是生效的国际河流法,根据国情,我国目前不必急于加入该 公约,也不应盲目地采用欧美地区标准超前的国际河流一体规划模式。
邢鸿飞,王志坚.我国国际河流相关政策分析[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61-64.(.[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0,(1):61-64.(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