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纳认为,科学不仅仅是累积的知识传统,而且是一种社会建制,是社会生产力。贝尔纳对科学形相认识的突破在于认识到了科学的社会形相,由此深入揭示了科学的社会本性。而社会学术研究的科学归并则是贝尔纳科学的社会本质观的表现。
张雁.贝尔纳的科学本质观[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47-49.(.[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0,(3):47-49.(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