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有“使公司守法经营的义务”,因此,在公司违法时,即使董事没有直接违反以其作 为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应按照公司法第150条的规定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仅要遵守以董事作为直接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而且还应遵守以公司作为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外国法律。董事守法义务是董事善管注意义务的内容之一。在追究董事违法责任时,应慎用损益相抵规则。
刘惠明.公司违法时董事对公司的赔偿责任探析[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57-60.(.[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0,(4):57-60.(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