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与法的形而上学的完成
DOI: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

中图分类号:

基金项目:


Author:
Affiliation:

Fund Project:

  • 摘要
  • |
  • 图/表
  • |
  • 访问统计
  • |
  • 参考文献
  • |
  • 相似文献
  • |
  • 引证文献
  • |
  • 文章评论
    摘要:

    西方近代法哲学本质上是法的形而上学,而这种形而上学是由黑格尔最终完成的 。黑格尔在绝对精神和思辨辩证法的基地上为法奠定了更牢固的形而上学基础。黑 格尔在绝 对精神的基础上实现了自然法与实在法、道德与法律、权力与权利、自由与法的统一。黑格 尔依据“国家是伦理的现实”的观点,对现代法或权利做出了新的理解。黑格尔的法哲学标 志着近代法的形而上学的完成。

    Abstract:

    参考文献
    相似文献
    引证文献
引用本文

刘日明.黑格尔与法的形而上学的完成[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3(2):49-52.(.[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1,13(2):49-52.(in Chinese))

复制
分享
文章指标
  • 点击次数:
  • 下载次数:
  • HTML阅读次数:
  • 引用次数:
历史
  • 收稿日期:
  • 最后修改日期:2011-06-27
  • 录用日期:
  • 在线发布日期: 2015-07-17
  • 出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