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环境资源的主要利用者,也是我国环境侵权的主体。研究环境 侵 权的社会救济,加强企业环境责任,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经济可持 续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环境侵权的救济手段存在诸多问题,立法不健全,政府监 督 不力,企业自身对环境责任的认识和社会舆论、公众方面参与的不足都给环境侵权的救济带 来障碍。鉴于此,需要对以上问题进行研讨,在加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同时,引入环境侵 权的社会化救济,同时从立法、政府、企业、社会等方面完善我国企业环境侵权的救济手段 。
孙昌兴,周彦.论我国企业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的构建[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3(3):68-73.(.[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1,13(3):68-73.(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