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将社会保障作为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的实践。通过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局限性分析发现,土地保障和社会保障不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社会保障安置存在着背离权利主体的平等性、转换责任主体、混淆分配层次、保障水平较低等局限性。社会保障作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在理论上存在着误区,在实践中出现了严重的困境,是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伤害。作为再分配手段的社会保障既不能代替安置的功能,也不能被安置的初次分配功能所替代。为更全面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应在合理安置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这一“安全网”。
黄健元,潘付拿.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局限与出路[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6(4):41-45.(.[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4,16(4):41-45.(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