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生态用水埋单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

中图分类号:

基金项目:


Author:
Affiliation:

Fund Project:

  • 摘要
  • |
  • 图/表
  • |
  • 访问统计
  • |
  • 参考文献
  • |
  • 相似文献
  • |
  • 引证文献
  • |
  • 文章评论
    摘要:

    针对为保持生态平衡给湿地补水而产生的水费应由谁埋单这一问题,根据《湿地公约》并结合我国第一个遇到生态用水问题的黑龙江省扎龙湿地的补水工作,提出:应由政府承担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的经常性预算中应列入生态用水项目。

    Abstract:

    参考文献
    相似文献
    引证文献
引用本文

冯波,冯建维.谁为生态用水埋单[J].水利经济,2003,(3):63-64.(.[J].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2003,(3):63-64.(in Chinese))

复制
分享
文章指标
  • 点击次数:
  • 下载次数:
  • HTML阅读次数:
  • 引用次数:
历史
  • 收稿日期:
  • 最后修改日期:2004-11-11
  • 录用日期:
  • 在线发布日期: 2015-07-17
  • 出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