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夏水权流转和初始水权分配的案例进行分析,表明水权制度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由于缺乏用水者的参与和对用水者的水权分配,而产生制度实施效果不佳、制度难以深化的问题。这是行政因素主导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局限性导致的。建议水权制度建设应当着重强化地方的水权配置权,逐步完成向用水户包括农民的初始水权分配,推动水市场发展。
杨彦明,王晓娟.水权转换与我国水权制度建设的路径[J].水利经济,2008,(2):18-21.(.[J].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2008,(2):18-21.(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