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逻辑分析法和现象溯因法探讨了如何合理确定水资源使用权初始分配的年限,指出我国水资源使用权的初始分配年限应具有相对稳定性、渐进性和针对性的特点,在具体确定时,应从水资源所有者、水资源使用者和水资源使用的社会效益3方面的影响来分析,根据用水主体和水资源使用目的不同,分区域和用水户2个层次来灵活确定水资源使用权初始分配的年限.
胡晓寒,秦大庸,等.水资源使用权初始分配年限探讨[J].水利经济,2009,(2):28-31.(.[J].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2009,(2):28-31.(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