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挥珠江三角洲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增长极作用,实现珠江流域的全面协调发展,对珠江流域经济合作的可行性和经济效应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珠江流域经济合作的具体 模式:按照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珠江三角洲为龙头、以贵阳、昆明、南宁等省会城市为增长极、以珠江流域经济带为主轴的模式进行珠江流域经济合作。
徐庆.珠江流域经济合作发展模式探讨[J].水利经济,2010,(4):19-21,48.(.[J].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2010,(4):19-21,48.(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