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河流和界河都属于国际河流范畴,同样,作为处理涉及多个国家水资源问题的国际涉水条约也分为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作为规制主权国家共享水的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表现出很多相似性。地理形态的迥异又导致了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的倚重点不同,通过对国际涉水条约的分类分析,揭示了补偿性支付和均等支付在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中的不同应用。
董芳.国际涉水条约中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的异同点[J].水利经济,2013,31(6):13-17.(.[J].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2013,31(6):13-17.(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