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水功能区划》,以COD和NH3-N为控制指标,根据入河排污口分析评价结果,合理确定水质模型和水质目标、设计流量等相关参数,应用水质模型计算了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和应削减量。结果表明,河北省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COD和NH3-N分别为7.76万t/a和0.34万t/a,仅为现状入河量的21.7%和8.1%;COD和NH3-N应削减总量分别为30.8万t和3.97万t,平均削减率分别为86.2%和94.1%。据此拟定符合河北省现状实际情况的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为实现《河北省水功能区划》中的规划目标提供了科学依据。
李红亮,米玉华.河北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研究[J].水资源保护,2011,27(1):76-79.(.[J]. W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2011,27(1):76-79.(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