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水管理体系的评价系统,以水管理形态和水利用形态作为反映水管理特征的两个坐标,将水管理形态分为统制型、自治型、契约型、信托型等;将水利用形态归纳为共同型、协 同型、独自型、独占型等;设定了水管理系统的评价指标,即公平性、用水自由度、需要对 应性和效率性等.运用结果表明,这一评价系统能有效地抽象出水管理体系的主要特性,简洁明了地对水管理体系进行定性评价.
陈菁,水谷正一,後藤章.中国与日本的水管理及其比较研究(一)[J].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5):18-22.(.[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Natural Sciences),2001,(5):18-22.(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