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42(2):1-6.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1
摘要:为缓解全球水资源压力,更好地推进节水建设,从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日常管理、非常规水源利用等五方面对世界主要国家的节水措施及成效进行了梳理总结。对今后中国推进节水工作,提出了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节水工作、推进农业节水同时考虑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充分发挥水价(税)及水权交易等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再生水和海水淡化的利用、加强节水先进技术与设备的研发推广以及推动节水国际交流合作等建议。
2024, 42(2):7-13, 64.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2
摘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其障碍因子诊断对固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以太湖流域为例,从建设过程和建设结果两方面构建水环境治理工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选择信息熵改进TOPSIS模型研究太湖治理工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及变化趋势,并通过障碍度模型进行障碍因子诊断。研究结果表明:太湖治理工程土地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水平整体随着时间的推移呈平稳上升趋势,太湖治理工程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排序依次为新孟河工程(0.564 4)、新沟河工程(0.480 5)、走马塘工程(0.431 6),均处于适度利用等级(Ⅲ级),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影响太湖治理工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障碍因子存在差异,障碍度变化各不相同,但总体呈现障碍因子集中、重要障碍因子具有较为明显共性的特点。
2024, 42(2):14-19, 25.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3
摘要:为充分发挥法律对区域环境发展和利益协调的保障作用,基于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对部分省市已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本进行了梳理。结果表明,各地采取的立法模式主要以松散型立法模式为主,尚存在松散型立法模式与水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不匹配、区域间主体协调机制未建立、协同立法后评估和清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提出了将现有的松散型立法模式转变为紧密型立法模式,构建区域协同立法利益协调机制和完备协同立法后评估和清理机制等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环境治理区域协同立法的完善路径。
2024, 42(2):20-25.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4
摘要:为提升黄河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综合效益,建立了该区域国家水利风景区综合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方式对黄河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综合效益的发挥情况进行了评价分析。结果表明,目前黄河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的综合效益发挥情况较为一般,且黄河流域下游国家水利风景区的综合效益发挥情况略逊于上游和中游。因此提出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多途径拓展产业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水利风景区宣传推广等对策和建议,以期推动黄河流域水利风景区的高质量发展。
2024, 42(2):26-33.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5
摘要:围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要素和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在厘清水生态产品概念内涵的基础上,采用扎根理论对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布的12个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进行系统分析。通过三段式编码过程提炼出52个初始概念、18个基本范畴和3个主范畴,构建了解释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运行机理和路径的理论模型。结果表明: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以“强化水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根本,通过资源修复、摸排和整合建立资源优势;以补链、延链和强链“打造水生态产品产业链”为手段,打通价值变现通道;“构建多元联动体系”进行保障,为价值转化进行制度赋能和形成合力释能的系统工程。
2024, 42(2):34-43.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6
摘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关键环节。针对当前水利风景区大多缺乏系统规划和开发导致资源闲置浪费问题,基于“两山”关系状态模型,将黄河流域27个经营性水利风景区划分为共生增长型、绿色发展型、拮抗发展型和金色发展型,并分析了处于不同自然环境条件与经济发展水平下的水利风景区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模式。研究结果表明:黄河流域经营性水利风景区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位于流域中下游的水利风景区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状况较好,资源禀赋优异但未得到充分开发的水利风景区数量最多。对此,针对不同类型水利风景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最大化,提出生态修复、生态产业链联合延长、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当地产业绿色转型、加强文旅融合、推进生态产业化等路径建议。
2024, 42(2):44-50.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7
摘要:在对太湖流域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调查的基础上,基于可解释机器学习模型XGBoost-SHAP分析了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并比较了有支付意愿和没有支付意愿居民之间影响因素的差异。结果表明:影响太湖流域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最重要的3个因素为学历、收入和生态环境保护意愿;单个居民之间的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呈现一定的差异,尤其是有支付意愿和没有支付意愿居民之间的影响因素差异显著;总体而言,增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加大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可以提升流域居民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
2024, 42(2):51-57.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8
摘要:为促进《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于2035年全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的工作目标,针对我国用水权交易仍存在初始分配制度不健全、交易定价机制不完备、用水监测计量与监管尚需加强的现状,分析了现行用水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明确用水权交易内涵的基础上,提出用水权交易制度的构建应当利用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指导用水权初始分配,兼顾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构建标准多元、基准有别的定价机制,建立巡查与抽查制度完善的用水监测计量与监管的具体制度设计。
2024, 42(2):58-64.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9
摘要:为了避免用水权交易价格过低,并引导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市场良性发展,基于模糊数学法、熵权法及水费承受能力对宁夏黄河水、地下水和山区地表水三类水源的用水权基准价格进行了测算。研究结果表明:三类水源中,地下水用水权基准价格最高,山区地表水次之,黄河水最低,其用水权基准价格的综合评价指数分别为4.500、4.406和3.791;从不同用途的水权基准价格来看,工业用水权基准价格最高,经济作物次之,粮食作物最低;水源类型和用途分别通过评价因素和水费承受能力影响用水权基准价格。
2024, 42(2):65-72.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10
摘要:探讨了新发展理念下中国水利投融资模式的现状、挑战与创新;通过分析当前水利投融资模式发展历程,识别现行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了新发展理念下的融资模式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两方面的需求,并分析了现有融资模式在适应新要求方面的能力和局限;通过国际案例研究,比较了美国、荷兰和新加坡等国在水利投融资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探讨了这些经验在中国的适用性和必要的调整。提出了制定多维度融资策略、推出鼓励创新和可持续水利项目的激励机制以及积极开展水利基础设施REITs试点推广等优化现有水利投融资政策和法规框架的建议。
2024, 42(2):73-78.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11
摘要:在梳理我国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政策演变历程的基础上,针对贵州省电力市场的发展方向,制定了针对贵州省乌江流域抽水蓄能电站在不同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价形成机制,分别对现货市场形成前后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进行测算。结果表明,在不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下电站上网电价为0.351 5元/(kW·h),抽水电价为0.263 6元/(kW·h),站点容量电价为668.50~771.70元/(kW·a);在较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下峰谷电价差为0.331~0.504元/(kW·h),站点容量电价为586.17~689.37元/(kW·a),可认为现阶段未形成现货市场的情况下严格执行两部制电价是合理有效的,未来形成现货市场后将由市场竞争生成电价。
2024, 42(2):79-84, 100.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12
摘要:人才集聚环境是促进人才集聚的原始动力。为了能够科学评价、分析和预测“一带一路”倡议下工程性人才集聚环境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基于生态系统理论构建了包括东道国国家环境、工程集群环境和国际工程企业环境的“一带一路”倡议下工程性人才集聚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了工程性人才集聚环境评价指标的权重。运用模糊评判法构建了评估模型,并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马来西亚的中国水利国际工程企业为例,使用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其工程性人才集聚环境进行评价。结果表明,2019—2020年马来西亚的中国水利国际工程企业工程性人才集聚环境整体属于“较好”等级,但仍然在文化、生活环境和工程集群环境等方面存在短板。未来,中国水利国际工程企业可以根据东道国国家环境情况采取差异化的项目型人才集聚措施,充分利用工程集群资源,提高自身竞争优势,健全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
2024, 42(2):85-91.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13
摘要:对人力资源在水利项目群中的调度分配问题进行研究,以提高项目群的鲁棒性,保证项目群的补偿费用最小。从业主角度出发,在构建净现值工期延误补偿费用这一鲁棒性指标的基础上构建鲁棒性水利项目群调度模型。该模型对工期固定的水利项目群以净现值工期延误补偿费用最小为目标对人力资源进行分配,运用设计的MSDCC算法进行求解;针对项目群某一个合同项目发生拖期的情况,在业主采取措施保证总工期不变再进行优化分配。研究结果表明:构建的模型能够获得鲁棒性高的调度方案,可实现补偿费用最小的目标,且能有效地控制调整后的补偿费用与拖期风险。
2024, 42(2):92-100. 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14
摘要:针对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的影响范围广、参与者多、具有强制性等特点,将协同理论与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问题相结合,分析了大江大河水生态治理的特征、牵头企业的特殊性以及治理各方之间的关系、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的内涵和特征,构建了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实现框架,并分析了特殊社会责任实现的协同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的普遍性内涵是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和部署而需要履行的一种特殊的社会责任,且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的实现要依赖于“两方”“三方”“四方”之间的协同,并且需要地方政府和参与企业的参与。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
水利经济 ® 202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