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42(3):27-35.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3.005
摘要:从城市河道改造的生态环境价值评估角度,分析了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在城市河道改造生态环境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原理和依据,构建了基于CVM的城市河道改造生态环境价值评估模型,并以上海市黄浦江加高堤防替代建闸方案为例对黄浦江河道改造的生态环境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期望均值法和三相定价法计算得到的总支付意愿分别为120.6亿元/a和118.5亿元/a,总受偿意愿为130.8亿元/a和151.2亿元/a,总受偿意愿与总支付意愿的比值大于1;仅从生态环境价值方面看,相对于加高堤防方案,民众更希望政府投资建闸。
2024, 42(2):44-50.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4.02.007
摘要:在对太湖流域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调查的基础上,基于可解释机器学习模型XGBoost-SHAP分析了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并比较了有支付意愿和没有支付意愿居民之间影响因素的差异。结果表明:影响太湖流域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最重要的3个因素为学历、收入和生态环境保护意愿;单个居民之间的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呈现一定的差异,尤其是有支付意愿和没有支付意愿居民之间的影响因素差异显著;总体而言,增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加大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可以提升流域居民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
2022, 40(3):82-86.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22.03.013
摘要:全面推行河长制需要注重对公众参与的引导。基于对江苏居民的调研数据,组合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和多元回归模型,分析了河长制政策宣传效果对居民水环境支付意愿的影响及其在不同群体中的异质性作用效果。研究发现:总体而言,江苏地区公众的河湖治理参与意愿较高,约75.4%的被调查者表示愿意为水环境治理支付一定的费用;全面推行河长制可以显著提升居民的水环境支付意愿,表明该“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对“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同样具有较好的带动效果;河长制宣传效果对不同群体水环境支付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对于年均收入较高、水环境重要性感知程度较低的群体,河长制宣传效果具有更强的正向反馈。指出应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对于不同社会群体制定差异化的水环境科普教育宣传方案;同时拓宽公众参与河长制的渠道,推动居民水环境支付意愿“变现”,实现河长与公众联动治水。
2017, 35(4):46-50.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17.04.009
摘要:通过对世界银行贷款江西省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际调研,分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居民支付意愿现状,以及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等影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居民支付意愿的因素,并提出相关应对之策,以稳定并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居民支付意愿,为污水处理项目的可持续运营提供支持。
2016, 34(4):39-41.DOI: 10.3880/j.issn.1003-9511.2016.04.010
摘要:基于对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户访谈与问卷调查,对北京市的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个区的居民生活用水户的水价支付意愿进行抽样调查,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供水服务满意程度、家庭对水费负担程度、对北京缺水的认知程度、对现行水价态度等影响居民水价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结果显示:26.6%的被调查户愿意支付比现行水价高的水价,73.4%的调查户不愿意支付比现行水价高的水价。分析表明:用户对供水服务态度满意度越高、水费占家庭收入比重越低、对北京市缺水现状了解越多,则居民的水价支付意愿就越强烈。建议根据影响因素分析结果区分不同的目标支付群体,制定完善的水价调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的水价补贴工作,从而提高居民支付意愿。
2010(3):9-11,74.DOI: 10.3969/j.issn.1003-9511.2010.03.003
摘要:针对跨流域调水工程的受水区为使用调水区的水资源支付资源水价的现实,提出了跨流域调水工程水资源价值计算的3种方法:替代工程法、支付意愿法、效益分摊系数法,并以某跨流域调水工程为例,阐述了利用这3种方法计算水资源价值的原理及过程,旨在为确定类似工程的水资源价值提供参考。
2010(2):36-40.DOI: 10.3969/j.issn.1003-9511.2010.02.009
摘要:从社会资本角度定量研究农民灌溉水价支付意愿影响因素,采用信任指数和互助指数对社会资本进行量化,结合开放式和二分式问卷格式,改进了获得农民灌溉水价支付意愿相关数据的引导技术,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建立了农民灌溉水价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定量分析模型。以皂河灌区为研究区域,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基础数据,采用提出的模型分析了各因素对农民灌溉水价支付意愿的影响情况。结果表明:社会资本是影响农民灌溉水价支付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农户主要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供水及时性、管水者工作能力等因素对农民灌溉水价支付意愿也具有显著影响。灌溉水价的改革,应重视农民社会资本并提高灌区供水服务水平等。
2008(5):39-41.
摘要:为准确把握农民灌溉水价的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灌溉水价,借鉴国内外条件价值评估法理论与研究方法,调查分析了研究区域内农民灌溉水价心理承受能力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研究区域内农民家庭主要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与灌溉水价心理承受能力有显著相关性,农民认为合理的灌溉水价为587~960元/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