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工作的核心是补偿标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移民补偿资金总是有限的。要分清移民工作阶段性目标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的区别。在补偿金总额一定的条件下,各补偿项目的结构比重将直接影响移民工作的效果。与移民个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补偿 ,如淹地农村移民的生产安置费、城乡移民房屋的补偿必须给足,并相对宽裕,避免所有制歧视。与移民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工矿企业等项目可以只恢复原标准原功能。两者有矛盾时,必须“以人为本”, 首先保证与移民个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不留硬缺口,以更好地完成移民阶段性任务。
陈联德.移民补偿要以人为本[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69-71.(.[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2,(2):69-71.(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