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敌意收购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经过收购者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而引起股权变更的一种法律事实。由于每一起敌意收购都涉及多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世界各国都对敌意收购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制。本文对信息披露、最高价原则、强制要约、反垄断等几个方面的规制作了分析,同时亦对我国《证券法》对敌意收购规制的不足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陈自忠,肖威.论上市公司敌意收购的法律规制[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15-19.(.[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2,(3):15-19.(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