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和功能,在调整社会关系时,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人力资源管理作为调整人与人、人与事之间关系的管理活动,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的主客体个体因素的作用,决定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不可避免地渗透着个人价值判断的影响。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从理论到实践,都合理地蕴涵了“法” 与“德”的统一。
郭祥林.论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法”与“德”[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77-79.(.[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2,(4):77-79.(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