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保险对防洪减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洪灾损失与日俱增,开办强制洪水保险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文章通过对洪水保险在微观上的市场均衡分析和宏观上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分析,论证了洪水保险必须 要在充分尊重市场的前提下由政府进行调控,并对政府参与洪水保险提出了应该注意的问题 。
刘长青,黄涛珍.强制施行洪水保险浅议[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41-43.(.[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3,(3):41-43.(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