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法治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法治,基本上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排除在外,它是人类生存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对传统法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奠定了法治的新的物质基础和道德基础,拓展了法治的秩序价值、公平价值、自由价值,开拓了新的法治实践,使法治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
封泉明.可持续发展与法治的新境界[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16-18.(.[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4,(2):16-18.(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