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了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中土地权利关系变化的过程,指出现行城市土地制度由于存在土地征用和收回权的行使范围扩大化、征地及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安置不妥善、程序不合理等缺陷,已不适应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中土地权利关系变化的需要;因而认为土地制度创新势在必行,提出了土地制度创新的初步设想,明确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中被征地者及被拆迁人的土地财产权利、对“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明确的界定,规范政府行使土地征用和收回权的范围、要充分考虑被征地者、被拆迁人对土地的权利,给予公平、合理的市价补偿、要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完善拆迁安置办法、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完善城市建设征地及拆迁程序。
张晓玲.试析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中的土地制度[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55-57.(.[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4,(4):55-57.(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