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租赁为近几年在国内新兴的一种用工制度,劳动关系较为复杂。通过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性质比较分析认为,劳动力不应成为租赁的对象,用工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应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应对这种用人单位以规避法定义务、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工行为予以禁止。
何小勇,王义华.对“劳务租赁”用工制度的法律探讨[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13-16.(.[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5,(2):13-16.(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