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产品责任制度在立法目的、某些概念和范畴及责任方式等方面的密切联系,以及二者在构成要件、责任性质和范围及启动程序等方面的差别;认为廓清二者的异同,有助于了解各自的作用和局限,完善我国的产品质量立法,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建立和谐统一的产品质量法律体系的设想。
刘哲.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与产品责任制度关系探究[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33-.(.[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6,(1):33-.(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