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政许可申请人的权利保护为视角,讨论了行政许可申请人受益权的含义,并在 此基础上阐述了自然资源特许经营许可申请人受益权的主要特征及我国自然资源特许经营许 可申请人受益权保护缺失情况,进而提出首先应当在自然资源特许经营许可制度中设定行政 许可申请人受益权,并加以严格的界定和合理的制度设计,以平衡政府权力和个人权益之间的 冲突。
常永明.自然资源特许经营许可申请人受益权初论[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25-29.(.[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6,(2):25-29.(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