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罗马法系、英美法系、德国法系的一些国家的未 成年人的缔约能力制度进 行了比较和分析,并同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缔约能力的规定进行了比较,指出我国法律中关于 未成年人的缔约能力问题的规定存在一些法律问题。由此本文提出了在我国立法中完善我国 的未成年人缔约能力的具体设想。
王志霞.不同法系国家未成年人缔约能力之比较[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S1):35-38.(.[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6,(S1):35-38.(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