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具有基础性地位的中小企业往往遭遇各式各样的垄断 行为。目前,我国对于中小企业竞争保护的立法还不完善,为了维护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平环境 , 应当通过立法反对和限制大企业的垄断行为、行政垄断行为,允许中小企业的特定联合行为 。通过这些手段逐步形成市场的竞争性结构。
贾陈亮.论中小企业的竞争保护[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29-32.(.[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7,(2):29-32.(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