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判断标准是事实与价值判断的法律整合,其中所涵盖的各种复杂要素,使这一标准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操作变得日益困难。然而,对原因和结果及其关联性的客观实在的判断是得以作出法律的价值判断的前提。法律的判断标准,是客观实在与主观认知的精妙的结合。
沈绿野,冯韵东.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判断标准体系的建构[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49-55.(.[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08,(3):49-55.(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