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学界普遍主张紧急避险所保全的权益必须大于其所损及的权益,否则为保 全 生命而牺牲生命的恶性事件将有增无减。于是,在紧急避险限度条件问题上便形成了占主导 地位的权益对等否定论。透视权益对等否定论的价值论和方法论,则我们将走向权益对等肯 定论,即紧急避险可以是保全的权益与损害的权益两者相等。
马荣春1,周建达2.紧急避险权益对等肯定论[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3(4):67-70.(.[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1,13(4):67-70.(in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