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伦理的生态理念及其道德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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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在伦理生活形式上对水的认知经历了3个阶段:水为伦理本原、水为自然资源、水为生态根源。水伦理的生态理念是从生态根源上对水的道德亲证,它内含对水本原的精神隐喻的生态诠解,又隐蔽着为水资源合理利用的伦理注入精神元素的意图,故而是对遵循自然的水伦理在伦理生活方式上确立的一种生态定位。按照水伦理的生态理念的内在要求,生态进路中的水伦理,是一个由“尊重水文”的生态信念、“遵循水利”的生态立场、“亲证水德”的生态规范诉求所构成的不断展开的伦理体系。它诉诸道德亲证的伦理生活形式,而非道德论证的实践推理,是对水之生态根源的实践认知和道德回应。在亲证水之自身价值的意义上,水伦理的生态理念呈现为一种广大的道德关怀。通过道德亲证,水伦理才将一种“用”的伦理建立在“乐”的伦理基础上。由于水伦理的生态理念倡导遵循自然的伦理,它隐含有从生态“是”得出生态“应该”的逻辑,因而无法避免自然主义谬误之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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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田海平.“水”伦理的生态理念及其道德亲证[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4(1):27-32.(.[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2,14(1):27-32.(in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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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修改日期: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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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线发布日期: 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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