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证金制度是我国各地为了加强环境法的实施效果而推出的创新性政策手段,但大多涉嫌违反法律保留原则与比例原则。为此,应当通过立法尤其是通过修订《环境保护法》将保证金正式确立为环境保护的一项新型制度。在保证金制度设计上要兼顾公益与私益、行政目的与行政手段之间的平衡,建立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多元化的环境行政的担保方式。
吴卫星.论我国环境保证金制度及其合法性问题[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6(2):78-82.(.[J].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ail Sciences),2014,16(2):78-82.(in Chinese))